近日
教育部印发通知
确定1075所学校为
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
福建30所学校入选
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
(福建部分)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
福建省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
三明市沙县区城关第三小学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福州江滨中学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
福建省政和第一中学
福建省龙岩第一中学
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
福建省龙海第一中学
福建省漳浦第一中学
福建省泉州市培元中学
晋江市子江中学
莆田第二中学
福建省南平第一中学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
福建工业学校
厦门大学
华侨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
三明学院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通知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明确建设目标。健康学校建设是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系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地要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学校建设路径,把新冠疫情防控成果转化为健康治理政策、学校健康管理制度和师生健康行为规范,全面推动近视防控、肥胖防控、预防脊柱侧弯、心理健康、急救教育等重点工作取得成效,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强化统筹协同。各地要统筹各类资源,提供条件保障,对健康学校建设予以政策、经费支持和倾斜,建设优质健康教育资源,加强管理人员、校医和教师培训,组织学校间协作交流和共建共享,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学生健康素养、学校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学校建设成果展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动态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工作指导,注重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在本轮健康学校建设周期结束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成果评价并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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