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认定工作,拟确认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13所学校为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91366
附件:福建省第二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拟确认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福建省第二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拟确认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福州高级中学
长乐第一中学 同安第一中学
厦门第二中学 云霄第一中学
泉州市培元中学 泉州第一中学
泉州市城东中学 惠安第一中学
莆田第四中学 莆田第十中学
尤溪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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