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制观念 大力推动依法治教
政策法规处
2017年,政策法规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围绕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依法治教,指导学校制定章程和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教育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荣获“2017年政府法治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启文作述职报告
减政放权 完善服务措施
——编制四个清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纵向清单”、“教育厅权责清单”、“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项目清单。
——继续简政放权,取消8项行政权力事项和19项公共服务事项。全年共办理21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336件公共服务事项。
——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举办全省教育行政审批工作培训班,提高市、县教育局同志业务素质。
推进法治 开展普法立法
——法治宣传有新成果。与省检察院、司法厅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选拔出10名省巡讲团成员赴各地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活动;在闽南师范大学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漳州地区高校专场活动;组织我省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参赛人数多、成绩突出而获教育部表彰;举办全省学校“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选送选手参加全国比赛并获奖;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全省各地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促进学校依法办学;举办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培训班;对我省高校实施章程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推动高校落实章程,依章程管理学校。
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福建分会场)活动在福州市钱塘小学举行
——中小学章程建设有新成绩。截止到2017年11月,福州、厦门、南平、莆田、龙岩市和平潭实验区均已完成中小学章程的制订工作,宁德市完成96%,三明市完成89.4%,泉州市完成73%,漳州市完成45.7 %。全省现有公办中小学6381所,已完成章程制定的达5098所,占学校总数的79.8%。
——干部学法用法有新举措。不断完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集体学法、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购买了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学习读本,分发给厅机关干部自学;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王大泉副司长来我厅作学习辅导报告。
教育部政策法规副司长王大泉作新修订《办教育促进法》学习辅导报告
——地方教育立法有新进展。省人大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并颁布实施;申请将《福建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列入2018年的的立法调研、草案拟定工作;牵头做好省人大审议《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实施情况的相关工作;牵头完成了《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80多个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2018年,政策法规处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围绕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教育法治工作调研,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
开展教育政策调研
——围绕我省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到中小学调研、了解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开设课程、法治教材、教师培训及存在问题等,为制定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政策提供依据。
——调研了解学校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赴有关省、市调研,学习借鉴其经验,把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动依法治校的重要措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取消、下放、调整等措施,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放管服”工作。
——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同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同标准受理”和“无差别审批”工作,实现省、市、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
——编制教育厅2018年“双随机”检查计划,完善我厅“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我厅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双随机”检查全覆盖。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举办2018年福建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高校专场。
——加强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的工作配合,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指导和推动市、县两级开展巡讲工作。
——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等。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做好厅机关规范性文件报备,我省教育类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
——举办教育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培训班,提升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指导各地加快中小学章程建设,提供中小学章程的参考范本,争取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形成全省学校“一校一章程”的格局。
开展教育地方立法
——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地方立法规划和每年的申报工作,协调有关处室做好《福建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草案拟定工作。
——配合省人大做好《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认真完成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向我厅征求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修改意见的反馈工作。
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和信访工作
——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的规定,做好登记受理、转送交办,教育疏导工作,努力提高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举办全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班,提高设区市、县教育局和高校、厅直属单位信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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