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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56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0〕55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0-12-21 10:46

  《关于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7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针对我省如何办好农村教育、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很有益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精神,持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近五年来,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状况得到大幅改善。一是抓好补充。对乡村教学点教师招考实行专项招聘制度,面向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乡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和“补充农村学校教师经费资助计划”,鼓

  励各地与高校联合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二是拓宽通道。实施城乡统一岗位结构比例明确向乡村教师倾斜,对在乡村任教满25年的教师职称实行“定向聘用”制度,拓宽乡村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三是强化培养。实施乡村校长助力和乡村教师素质提高“两项工程”,用五年时间(2015年至2020年)通过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将乡村校长教师轮训一遍。四是精准帮扶。实施城乡学校对口帮扶送培送教制度,每年组织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到重点县送培下乡,选派骨干教师赴23 个重点县支教,选派重点县教师校长到省内优质校跟岗学习。五是提高待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5年以来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助外,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300元生活补助,2018年提高到400元,2019年起提高到500元。六是促进交流。2017年开始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目前各地义务教育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已常态化开展,县域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2%,其中骨干教师超过交流总数的20%。七是表彰倾斜。省教育厅连续3年组织优秀乡村教师学术休假,从2019年我启动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各类评优表彰向乡村教师倾斜。2017年、2019年两届全省“最美教师”20名中有7名是乡村教师,2018年省政府表彰的“杰出人民教师”31名中7名为乡村教师。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城乡教育不均衡现象仍然严重,与城市教师相比,乡村教师队伍总体还比较薄弱,整体素质有待全面提升,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教师下不去、留不

  住的问题,少数农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不能很好适应培养时代新人的要求,农村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亟待加强,教师补充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你们的建议,继续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定向发力,促进县域城乡师资配置不断优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从事乡村教育,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

  一是实施乡村教师师资精准帮扶。进一步完善城乡学校对口帮扶送培送教制度,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每年组织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到重点县送培下乡,开设专题讲座、公开课示范课,今年突出精准帮扶,重点送培老区苏区、边远贫困乡村、少数民族乡村学校教师;选派100名骨干教师赴23个重点县开展一年支教;遴选345名重点县教师校长到省市优质校开展为期20天的跟岗学习。

  二是加强乡村校长教师的培训提升。2020年,我厅将落实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两项工程”的收官工作,乡村校长教师省级培训2800名,抓好各设区市县乡村教师专项培训落实检查工作,确保2015年至2020年期间,对乡村教师全部轮训一遍。同时,将做好“十四五”乡村校长教师培训提升总体规划,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师德水平。

  三是继续加大乡村教师管理和补充力度。不断优化乡村学校教师编制配置,建立适应乡村教育发展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职称评聘上向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在教师招考中,对乡村教学点实行专项招聘制度;鼓励各地与高校联合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面向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继续实施“乡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加强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培养;继续实施“经济困难县补充教师资助计划”,按照每位教师每年1.5万元的标准补助,引导毕业生到乡村和贫困地区任教。

  是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财政按按乡村教师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下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鼓励各设区市县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扩大生活补助覆盖面。

  五是进一步促进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扩大“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不断优化县域师资优化配置,促进教师在县域优化配置、引导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促进各地义务教育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常态化。

  六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高其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

  七是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在各类表彰中向农村教师倾斜,重点表彰奖励在艰苦边远乡村学校和教学点长期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激励优秀教师和毕业生扎根乡村教育。

  八是加大教育督查力度。将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等纳入“对市督导”“对县督导”等综合督政内容,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问责机制。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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