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建议》(第1589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客观分析了目前我省职业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抓紧规划布局、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三方面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我厅十分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的高度关注和建言献策,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会同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一、关于“抓紧做好全省职业学校建设规划布局工作”问题
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中职学校分级建设,推动各地强化资源整合,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持续优化。面对近年来初中毕业生生源增加的情况,漳州市、三明市新设3所民办中职学校,泉州市复办1所公办中职学校。同时,鼓励福建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扩大招生规模。
下一步,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一是依托职业教育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区协作联动机制,发挥福州、厦门和泉州的核心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带动薄弱中职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增加职业教育供给能力。二是推动设区市在工业区、开发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三是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力争建成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区。
二、关于“加大省、市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2019年全省职业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10.6亿元,比2016年的86.7亿元增加23.9亿元,增长27.6%。2019年,我省中职和高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分别为20530.16元和17022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8.8%和1.5%。2020年,省级财政下达职业教育经费23.69亿元,比2019年22亿元增加了1.69亿元,增长了7.7%。
201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定为4200元-7000元,居全国中上水平,建立了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相结合的中等职业学校经费保障制度。
为吸引学生就读职业教育,省财政支持实施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按专业类别给予每生从2100元至3600元不等的免学费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按在校生的10%确定。从2019年起,国家另行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020年,省级及以上财政安排中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补助资金30649万元。
下一步,省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优化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增强学生就读职业教育吸引力。
三、关于“切实加强我省职业教育学校师资建设”问题
近年来,我厅先后出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福建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性标准(试行)》等文件,推动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改革教师招聘制度,在中职学校总编制内设置一定比例岗位,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和人员学历、身份限制,用于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二是实行中职学校兼职教师制度,中职学校可将不超过总编制30%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按编制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核定补助经费。
下一步,我厅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改革中职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标准。完善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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