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高职扩招问题的建议》(20212007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国资委办理。您的提案分析了我省高职扩招存在的问题,提出打通入学渠道、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等3条建议,很有针对性。我厅十分感谢您对职业教育的高度关注和建言献策,将积极采纳相关建议,会同省发改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我省高职扩招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高职扩招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高职扩招工作,2019年,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厅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把做好高职扩招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机遇,坚持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2019年、2020年连续2年超额完成教育部下达的高职扩招任务。
一、关于“打通入学渠道”问题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我厅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建立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高职院校(含应用型本科)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据省里统一组织的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我省将实施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作为高职扩招的重要途径,通过授权高职院校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 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面向企业员工,单独组织考试和录取,开展专科全日制学历教育,拓宽了高职教育入学通道。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打通入学渠道。一是深化“职教高考”改革,健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加强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二是做大做强中职教育,进一步巩固中职学校在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地位,引导和推动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全面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中职学生升学打好基础。三是拓宽学生来源,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中职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等四类人员接受高职教育。深化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需求适当扩大面向企业员工招生规模,从源头上缓解高职扩招生源不足状况。
二、关于“改善办学条件”问题
从2019年全国高职扩招百万以来,高职院校师资、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办学条件普遍不足。2020年我省高职院校生师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宿舍面积和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等均有所下降。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整合现有中高职、应用型本科办学资源,支持组建实体化运作的职教集团,分工协作,分层次贯通培养合作办学。一是争取将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纳入福建省职教城建设,积极推动扩容提质,扩大办学资源,支持健康产业相关专业群建设,服务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二是支持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举办“五年专”。根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制定健康产业相关专业的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支持开展与应用型本科相关专业衔接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健康产业中高本贯通人才培养体系。
三、关于“提高办学质量”问题
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福建省“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成为被通报激励的4个省份之一。但我省一些职业院校仍然存在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两张皮”;校企合作处于浅层次、自发式、松散型状态;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脱节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会同省发改委、国资委,借鉴山东省等先进省份做法,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一是实施省级“双高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在建设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带动全省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高质量发展。二是稳步推进“学历证书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试点院校联盟等组织,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是会同省发改委遴选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 财政 土地 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四是会同省国资委支持省属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校企合作办学项目,鼓励省属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共建人才急缺重点专业。鼓励省属企业建立实训基地,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加快省电子集团与中华技师学院合作的“电子信息产业学院”二期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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