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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2191号提案的答复
闽教办案函〔2021〕8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9-26 17:56

         《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推进医改的建议》(20212191号)收悉。贵委长期关注我省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加强我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我厅十分重视,立即部署相关处室研判分析,充分吸纳借鉴。现答复如下:

  我省现有11所本科院校和21所高职高专院校举办高等医学教育,32所医学院校现有医学类在校生86347人(其中,专科生48113人,本科30501人,硕士研究生7091人,博士研究生642人)。截至目前,我省高校拥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拥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口腔医学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本科专业布点32个,专科专业布点28个。

  一是提高医学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本科计划方面,2021年下达医学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7137人,比上年增加344人、增幅约4.82%,其中紧缺急需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计划2190人,比上年增加156人、增幅7.12%。专科计划方面,2021年下达专科医药卫生大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约1.8万人,比上年增加2393人、增幅15.29%,占省内专科计划(不含二元制)总量11.41%,比上年增加约0.57个百分点;研究生计划方面,2021年下达医学类院校(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243人,比上年增加36人、增幅17.39%,硕士研究生2449人,比上年增加129人、增幅5.56%。

  二是指导高校调整招生专业设置。引导医学院校压缩非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新增规模全部用于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建立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专业“正负面清单”制度,将儿科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确定为鼓励设置专业,目前,福建医科大学已增设临床医学(“5 3”一体化,儿科学)专业,厦门医学院已增设精神医学专业。

  三是保障和稳定基层医疗人才队伍。为逐步缓解我省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临床医学人才匮乏现状,从2009年开始每年定向培养300名全日制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门人才。2021年,继续落实为基本财力保障县培养临床本科学历定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高职高专学历定向生计划,安排定向县级医院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计划300人、中医类专业计划68人,安排定向乡镇卫生院专科层次西医类招生计划167人、中医类招生计划117人。

  四是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培养。2018年起,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均安排在一本招生,综合性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同时,临床医学类本科生均定额拨款系数按2.8执行,专科生均定额拨款系数按1.2执行,均为最高系数。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吸纳贵委的建议,深化医教协同,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扩大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重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在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中继续向省属医学类院校倾斜支持,以需定招合理扩大医学类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特别是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

  二是加强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在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合理布局医学类学科,将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等纳入高峰建设学科,医学技术学科纳入高原建设学科。大力支持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博士点建设。大力发展高职护理和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教育,大力发展本科中医类专业,鼓励医学院校增设儿科学、精神医学等专业。推动“三三分段制”应用型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培养。探索“5 3一体化”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扩大“5 3”一体化培养规模。积极推动福州大学等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与医学院校开展战略合作,建立和完善“医学 x”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和机制,联合设置交叉学科,培养医工融合型人才。加强与福州大学的沟通联系,共同探索建立福州大学医学院的实施路径。

  三是加强医学类课程体系建设。加快课程体系改革和核心课程群建设,构建基础与临床有机整合,理论与实践有效衔接、院校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研究生、本科、高职一流课程及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

  四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为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培养医学类本科学历定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高职高专学历定向生项目,力争三年内共培养1500名左右。支持医卫高职院校与地市卫健委、三甲医院联合开展“二元制”人才培养。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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