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闽委教育〔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把实现“幼有所育”作为“七有”民生问题之首,并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学前教育工作汇报,强调要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学前教育工作的核心要务,对新时代学前教育的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印发的第一个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连续组织实施3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8年,我省幼儿园总数8161所,在园幼儿数168.4万人,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98.3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6.7个百分点。但是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我省基础教育体系的短板,公办园学位不足、普惠率仍然偏低、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薄弱,监管体系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迫切需要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二、总体思路
我省《实施方案》根据全省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已达98.4%、较好解决了“有学上”问题的现实基础,对接中央文件新精神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教育的政治属性出发,重点研究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全面二孩”政策全面实施的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公办园学位明显不足、普惠率明显偏低、乡村小规模幼儿园仍较薄弱等关键问题,立足2020年目标实现,着眼2035年长远发展,以破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难题为导向,围绕公益普惠进行梳理分析,提出“优化幼儿园布局与办园结构”等七大重点任务,着力强化党的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扩大、合理配置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目标任务
坚持“跳起来摘桃子”的思路,《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8%以上、比国家目标高出13个百分点(国家目标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原则上达到50%、与国家一致,学前教育普惠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比国家目标高出5个百分点(国家目标80%);创造性提出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40%,体现了我省学前教育“扩资源、提质量”的发展思路。
四、突破创新
《实施方案》针对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短板,借鉴先进省市经验,提出一系列具有福建特点的创新举措。
一是公办园建设有新突破。针对公办园不足问题,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公办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以上财政每年补助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改造、扶持办园等方式新开工建设200所公办园,加大对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的扶持力度。
二是扶持弱势群体接受教育有新政策。关注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建设,建立精准帮扶机制,通过片区管理联动、示范园结对帮扶、专家团队下沉指导等方式,实现帮扶工作精准对接,全覆盖,无死角,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拓展。关注弱势群体,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免除保教费,并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政府助学金。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原则上为在园幼儿数的3%),按同一标准发放政府助学金。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有新举措。在加强教职工配备和管理方面,强调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提出鼓励无法增编地区率先探索实行幼儿园“人员控制数”管理。在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方面,提出有关教师评选表彰项目对学前教育予以单列评选。在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方面,提出到2020年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年招生规模达到8000人以上;适度发展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推进名师名园长培养工程;以县为主加强保育员队伍培训。
四是规范和监管有新思路。明确建立健全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会商研判、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在稳妥推进民办园分类管理方面,提出省级出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从财政投入、税费优惠、收费政策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扶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
五是深化改革提升质量有新要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健全幼儿健康档案。严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保障幼儿视力健康。深化“总园 ”办园体制改革,推动幼儿园集团化发展,鼓励各地探索镇村一体化办园模式。建立基于教学成果的教研人员准入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质量评估监测体系。
六是狠抓落实有新路径。强调加强党的领导,提出将幼儿园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年检评估重要内容,推进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分工,要求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考核问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重点,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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