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凯发平台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贵办《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要求,现将《福建省教育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报贵办,请审阅。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1月15 日
福建省教育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1287,电子邮箱:(jytbgs@fjedu.gov.cn)。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共建合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鞠维强厅长为组长,张程远副厅长和教育纪工委尉纬书记为副组长,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厅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专人具体负责推进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加强联系和沟通。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规范运行。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试行)、《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试行)》、《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一批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监督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考核,与其他关键业绩指标一起布置,一起检查考核,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门户网站功能。2013年,省教育厅网站继续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加强了保障运行维护和保障体系建设,改版充实网站内容,改进管理方式,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我厅建立互动交流机制。制定落实“统一收件分派-业务处室受理回复-效能监察部门监督执行”工作流程。截至2013年12月,办理厅长信箱147件,答复601条咨询,落实156条监督投诉,开展3次民意征集,7次网站调查,15次网上评议。邀请了24位高校招办负责人、学科教师开展了24次在线访谈,指导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复习迎考。
2.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改造,逐步将省行政审批平台下放和转为内部行政管理的审批项目转移到网上办事大厅上,更好为大众服务。网上审批办结166件,预审核状态7件。
3.整合直属单位网站。今年来,整合后的福建留学网、福建教育德育网、福建学校安全工作网、福建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福建省学生资助网等作为厅网站的子网站,统一域名、统一安全防护的要求,做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安全设备共享。
4.做好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认反馈行政职权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服务121项,报送办事服务资源目录11条,互动交流知识库116条,公共服务平台563条。
第二届全国教育门户网站评选福建省教育厅获得第一名;2013年1-11月,alexa访问量周排名、月排名稳居全国各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第一名。
(四)强力推动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推进各直属单位财政性资金、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截止2013年12月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5条。二是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对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截止2013年,我省大部分高校制定了本校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或实施细则,就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精细化设计,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学校还落实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学校均成立校务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组成校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检查整改。多数学校还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把“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近年来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贯彻执行。
1.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认真贯彻实施政务公开和阳光高招的有关要求和具体部署,不断加强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所有招生录取的政策性文件和工作进展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当年的招生计划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在招生录取期间,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也都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招生录取信息查询系统,及时为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服务。在招生录取现场设立电话咨询中心和咨询接待处,向社会公开多部咨询电话,接收考生的来电来访。在招生录取期间,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工作进展。组织考生、家长、教师和记者代表到录取现场观摩,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2.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我省各高校均已实行财务信息公开。部分高校在校内公开相关信息,部分学校在校内、外均有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经费预算方案、收费管理情况、资助政策、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预算、决算在教育部批复后在学校网站公开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公开。学校财务处在网上公开各种财务制度、规定及办事流程。校内财务收支每年通过教代会和学校办公系统向教职工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通知单、招生章程、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公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财政部门对财务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统一和规范高校财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条;受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件,均依法依规答复;全年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45390次。按照财政部门界定的口径和范围,重点公开教育厅部门决算、福建省教育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以及2012年教育经费执行情况通报,定期公开我省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除教育系统内部具体工作安排、材料报送等不涉及公共服务的文件不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经保密审查后全部主动公开,并抄送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要类别: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与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办事指南、收费规定、应急管理、政府采购等。
(三) 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厅办公楼一层专用触摸屏和led滚动屏幕、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4件,其中,100件通过网上申请,4件通过信函申请。涉及的内容为中小学入学、学籍管理、高考成绩、学位认定、教师招考、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政策咨询和索要教育统计数据等。截止2013年12月31日均全部答复,其中,16件同意公开,并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结办理;3件涉密信息不予公开;85件属于“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渠道。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我厅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在全厅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健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需要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过程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与任务仍存在矛盾。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认识仍需不断巩固提高。
下阶段我厅将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质量:一是随着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制定落实“统一收件分派-业务处室受理回复-效能监察部门监督执行”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办事程序和重要事项的过程公开,促使信息公开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保障公民有更大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处室负责制,落实到单位、处室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的“责、权、利”,争取做到“急事急办,好事快办,难事巧办”。三是从技术手段上不断升级,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弥补人员不足的硬伤。四是从技术、管理和组织等方面构建全方位的信息安全防范体系,一方面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提高信息保密技术,防止信息泄密。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不断深化干部员工对信息公开和公开前保密审查的认识。五要注重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校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动办法,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公开效果。要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真抓实干,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只统计信息公开目录数据,仅限于以本机关名义公布的带文号信息,不含直属单位和学校名义公布的信息。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信函申请数,不含部分公民向业务处室当面或电话咨询所获取的信息。
(三)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70 |
2767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70 |
2767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04 |
25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00 |
248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4 |
8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04 |
25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6 |
98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6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3 |
3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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