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机构设置-凯发平台

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机构设置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9-30 18:29

  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落实理事会决定的事项;按照章程要求实施各类公益项目;完成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理事长交办事项;协调处理好内部外部的关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项目部、财务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办公室是基金会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安排和处理日常工作和事务;负责与有关单位、理事沟通协调。

  2.拟订基金会发展规划,负责起草文件和领导讲话等材料,协调策划实施重点公益品牌项目;负责拟订教育基金会各类会议计划;负责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和筹备。

  4.负责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办公会议定事项和理事长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催办工作。

  5.负责做好各类文件和公益活动材料的收集、保管、存档。每年进行一次文档整理,梳理归类,装订成册。

  6.负责起草年度总结计划和工作报告等文件。

  7.负责文电收发、宣传报道、简报编印、印章管理、文书处理、信息传递等具体工作。

  8.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使用和办公场所管理,保障基金会有效有序运转。

  9.负责基金会网页建设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项目部

  1.根据形势发展和我省实际情况,提出资金募集规划和年度资助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募集方案,负责策划组织安排项目资助活动。

  2.负责拓展募资渠道,广开募集资源,点线募资成为常态,逐步扩大募集的覆盖面,通过优惠政策、优质服务等形式拓宽渠道,面向海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以吸收更多的资金。

  3.负责组织实施资助家庭困难学生、优秀学生奖励、教育教学科研、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等项目。

  4.负责组织实施资助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之家”活动、教育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以及教育对外合作和交流活动项目。

  5.建立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信息库,及时统计并向办公室提供数据。

  6.总结研究、反馈资助信息情况。资助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7.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财务部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依法按章办公。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基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2.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工作,做到判断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账,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清理往来账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3.会计监督工作。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业务。

  4.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出纳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

  5.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票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票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6.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基金会财务专用章。

  7.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核定年度财务报告。

  (二)出纳岗位职责

  1.依法按章办公。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基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2.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存款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和凭证填制,严格按照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4.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会计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

  5.账簿保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账簿、现金日记账簿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6.编制年度财务支出报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