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突出“三个抓”全力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走上规范轨道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11-3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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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种类繁多、体量庞大,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能,在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的过程中,存在协调复杂、困难多样、政策措施难以一竿子插到底等问题。对此,福建省认真对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要求,健全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高效联动的“三个抓”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提速、管理规范。
一是高位谋划抓统筹领导。省委省政府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一是省委省政府“专项整治”强化推进。省委将“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资质不全等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10个专项整治项目之一,由分管省领导领题整治。省领导多次到教育部门调研指导,并召开全省校外培训问题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明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资质不全等问题的整改目标和工作要求,为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发展指明方向和路径。二是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强化推进。省纪委监委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资质不全等问题纳入“点题整治”项目,用好“点题整治”这一监督利器,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双牵头”形式开展整治,有力助推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政策落地见效。三是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督导问责强化推进。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将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纳入对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有力地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四是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统筹部署强化推进。省“双减”办主动对标对表“专项整治”“点题整治”等工作要求,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将整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资质不全等问题列入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先后召开政策解读会、调度会、专题会,并以省“双减”办名义下发通知,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二是破解难题抓准入审批。针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准问题症结所在,对症施策。一是出台配套政策。在出台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十三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并公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清单目录》,打牢审批工作基础。二是调整实施机关。按照中央“双减”意见及福建省实施方案,提请省政府同意,在《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将体育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分别调整为体育、科技、文旅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三是优化审批事项认领路径。协调省审改部门优化审批事项认领路径,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认领教育部“中等及以下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生成各个行业的网上审批“五级十五同”标准,进一步理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体制机制。四是推行审批工作全程“网办”。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从受理、初审、审批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既规范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又有效提高审批效率。五是及时公布“白名单”。对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部门登记的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由当地通过凯发平台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省“双减”办也公布了第一批355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供学生报名参加培训时选择。
三是综合施策抓规范管理。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一体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一是全部纳入平台监管。教育部门及时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开通管理员分账号,主动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国监管平台的应用。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督促指导对应主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同步完成注册登录、录入基本要素等基础性工作,并开展信息伴随式采集,确保机构无遗漏、数据全采集、信息摸准确。二是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联合体育、科技、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开展无校外培训资质的市场主体违规培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历时百天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对省内33231家名称中含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传播、体育培训等字样的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具备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条件的市场主体,引导其及时申请审批登记;对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全程规范收退费管理。指导各地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严格规范退费行为,督促培训机构在服务合同中明确退费条款,制定合理的退费标准、办理时限,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四是全力强化风险管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责任,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的排查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多部门协作机制,对“爆雷”“冒烟”的校外培训机构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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