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南师范大学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凯发平台

2024年闽南师范大学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来源:闽南师范大学 时间:2024-07-16 10:43 浏览量: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分科测验”考试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3.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4.学测考试或统测考试成绩中语文、英文两门考试科目成绩与当年“分科测验”考试数学考试科目成绩中任一门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一览表》(见附表)

三、申请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11日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网上下载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搜索闽南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http://oes.mnnu.edu.cn/),进入“招生信息”——“港澳台侨招生”栏目,选择《2024年闽南师范大学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下载填写申请表,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五、申请材料

1.《2024年闽南师范大学招收台湾“分科测验”学生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分科测验”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核

1.初审。我校海外教育学院网站(http://oes.mnnu.edu.cn/)将于报名截止日期3日内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核名单。

2.考核。我校将于公布初审结果3日内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闽南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凯发平台的公告通知考生。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分科测验成绩、考核成绩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8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台湾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它专业。

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专业

 

收费标准

 

批文及文号

 

一般本科专业

5040元/年

闽价〔2000〕费245号 、闽价〔2004〕费16号、

闽价费〔2013〕176号等

重点学科专业

5460元/年

软件工程专业

9200元/年均(一、二年学费5040元/年,三、四年学费13360元/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

8640元/年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宿舍

 

收费标准

 

批文及文号

 

达理公寓4a、4b幢(4人间)

1200元/生•学年

闽价费〔2006〕298号

达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间)

950元/生•学年

闽价费〔2006〕298号、闽价费〔2010〕43号

瑞京公寓a、b、c幢(6人间)

1030元/生•学年

闽价〔2002〕费83号

瑞京公寓d幢(6人间)

900元/生•学年

闽价费〔2010〕43号

新学生公寓一号楼(4人间)

1200元/生•学年

漳价审〔2014〕14号

圆山校区2号楼(2人间)

1000元/生•学年

闽发改服价函〔2019〕 407号

圆山校区2号楼(6人间)

900元/生•学年

圆山校区3号楼(4人间)

1200元/生•学年

达理学生公寓2号站、校内旧公寓(6人间)

800元/生•学年

闽发改服价函〔2020〕 434号

校内15号楼6-7层(4人间)

500元/生•学年

备注:以上住宿标准不含空调部分,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的标准为:200元/生•学年(2人间),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漳价审〔2013〕27号)。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台湾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3.学校地址及电话: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86-596-2598865(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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