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凯发平台

泉州师范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泉州师范学院 时间:2024-07-22 10:37 浏览量:

一、报名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3.学测考试或统测考试成绩中语文、英文两门考试科目成绩与当年“分科测验”考试数学考试科目成绩中任一门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

二、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

专业名称及方向

分测成绩采计科目

学制

文学与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中国文、英文

4

汉语国际教育

中国文、英文

4

广告学

中国文、英文

4

历史学

中国文、英文

4

陈守仁商学院

经济学

中国文、数学

4

金融工程

中国文、数学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中国文、数学

4

外国语学院

英语

中国文、英文

4

商务英语

中国文、英文

4

数学与计

算机科学

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甲、物理

4

物联网工程

数学甲、物理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甲、物理

4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数学甲、物理

4

物理与信

息工程学

物理学

数学甲、物理

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数学甲、物理

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数学甲、物理

4

纺织与服装学院

纺织工程

物理、化学

4

服装设计与工程

物理、化学

4

资源与环

境科学学

地理科学

数学、地理

4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数学、地理

4

环境科学

数学、地理

4

交通与航海学院

航海技术

数学甲、物理

4

轮机工程

数学甲、物理

4

智能车辆工程

数学甲、物理

4

三、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11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招办邮箱:zhaosheng@qztc.edu.cn,材料要求如下:

1.一寸彩色免冠个人电子证件照。

2.《泉州师范学院招收台湾“分科测验”学生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4.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单及高中毕业证书。

其中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学测”及“分测”考试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毕业学校推荐信。

8.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500字之内,请另行附页。

四、考核和录取

学校依据报名考生提交的资料,结合采计科目成绩,根据审核程序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将于9月1日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我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并按须知要求入学报到。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的报考资格和材料进行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学杂费等,收费标准与泉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1.普通类、体育类: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5040元,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460元。

2.艺术类: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8640元,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9360元。

(二)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每学年870元~1300元。

、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二)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其他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联系办法: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台港澳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行政楼

电话:86595-22919508、86595-22919526

传真:86595-22919508

e-mail:zhaosheng@qztc.edu.cn

网址:http://www.q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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