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顺:在强国建设中校准教育督导坐标定位-凯发平台

黄建顺:在强国建设中校准教育督导坐标定位
来源:厅督导处 时间:2024-02-21 15:57

    黄建顺,福建省教育厅专职副总督学,副研究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督导分会常务理事,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47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学员

    [摘 要]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必须跳出教育看教育,认真思考和回答“强国建设、教育何为”的时代课题、“教育强国、督导何为”的实践命题。在强国建设中,教育督导要校准坐标定位,要更加明白“为何督”、明确“督什么”、明晰“怎么督”、明了“谁来督”,持续建强用好教育基本制度,做到提能增效、精准履职、行稳致远,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和督导评估指挥棒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1]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先导,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2]要实现教育强国的目标、书写中国教育的新篇章,教育督导必须跳出教育看教育,认真思考和回答“强国建设、教育何为”的时代课题、“教育强国、督导何为”的实践命题,在强国建设中校准坐标定位,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和督导评估指挥棒作用。

对标“建设教育强国”战略全局,教育督导要更加明白“为何督”

  教育督导要为建设教育强国保驾护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在党和国家全局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更加凸显。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只有发挥教育在科技和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才能筑牢建设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的根基。教育督导要督促各类责任主体有效履行教育职责,为教育、科技、人才培养架起桥梁,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三者有机结合,促进教育成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助推器。

  教育督导要为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履职尽责。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国已经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处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阶段,以前鼓励先富带后富,现在到了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共同富裕不单纯是物质上的富裕,更是精神上的富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国是题中应有之义。教育督导重中之重的职责使命,就是守护教育公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生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期待和学习向往。

  教育督导要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担当作为。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人的全面发展,是蕴含其中的重要内容。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建设教育强国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是时代呼呼、历史使命。教育督导要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持续推动教育发展,巩固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的使命担当。

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民生大局,教育督导要更加明确“督什么”

  教育督导要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以督促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经费投入为重点,统筹开展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中发挥常态长效作用。教育督导要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按照行政监督制度要求,与纪检、监察、人大、司法、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职能部门内外协同、有机贯通。通过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促进各类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促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教育生态,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聚焦“组织领导”,督导教育治理。围绕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督导要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治理的基础工作,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教育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作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促进协同,确保各项教育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聚焦“发展规划”,督导教育责任。教育督导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主动作为,牵头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学校布局发展规划等;要及时了解推进这些规划实施的督导评估制度、检查制度的建设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防止出现“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的现象,促进有关责任主体通过规划主动作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

  聚焦“资源保障”,督导教育公平。教育督导要紧紧抓住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3]教育督导要守住底线,划清红线,标出高线,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聚焦“经费投入”,督导教育财政。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在财政经费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依法依规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一个不低于”等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始终是教育督导发力巩固的重点。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教育质量。教育的主阵地是学校,是否依照规章制度、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办学?校长、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应该干什么?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学得怎么样?教室、课堂、图书馆、功能室该完成什么任务?教学科研、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这些载体是否到位?都是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要充满生机活力,又安全有序、和谐,其中的核心任务是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督导,为教育质量提供根本保证。

  聚焦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督导教育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校、家庭、社会要紧密合作、同向发力,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实践,共同办好教育强国事业。[4]只要是学校牵头抓、并且是立德树人所需的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政策文件规定,都需要教育督导的督促与协同。特别是中小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导的责任督学,更要架起学校、家庭、社会的桥梁,协同有关方面指导、设计、谋划、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各项具体业务。为青少年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教育场馆,如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场地等,都承担着立德树人的任务,也都要创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教育督导要努力促进学校与家庭、社会等各类责任主体紧密合作、同向发力,为教育强国建设凝心聚力、添砖加瓦。

顺应“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格局,教育督导要更加明晰“怎么督”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以教育现代化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教育的责任,也是教育督导的使命。教育督导通过促进教育保持定力、增强合力、提升能力、释放活力、发掘潜力、传导动力,走向自身建设现代化,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追求教育督导行稳致远。

  在理念上,保持定力。在深化教育评价及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中,要善于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的关系,提高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精准思维的能力,顺应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现代化发展格局的需要,加快教育督导现代化进程,在促进教育守正创新、保持定力中,实现教育督导的价值和意义。教育督导现代化就是要促进教育遵循规律、守住本质、贴近学生实际,注重职责监督、制度监管、质量监测、政策指导、专业引导和动力传导。

  在体系上,增强合力。教育督导要服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构建。构建教育督导自身的科学体系,要厘清“五分法”(组织管理、运行方式、队伍建设、结果运用、条件保障),“两分法”(服务中心、自身建设),“三大法定职责”(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三项基本职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双重属性”(监督、指导),以及评价、评估、监测、验收、督查、督察、督办等关联概念、范畴,在有机融合、增强合力中,发挥教育督导的功能与作用。

  在制度上,提升能力。教育督导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5]教育督导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制度化保障、专业化服务,必须强基固本、提升能力,健全完善督学聘任、研训、管理、考核制度,实施督学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教育督导组建设,改进完善督导评估方式、方法及标准办法,规范优化督导评估流程,建立健全反馈、公开、复查、通报、约谈、问责等各项制度机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内容上,释放活力。教育督导现代化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有的放矢、有效精准开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督政聚焦“人、财、物”等教育条件保障要素,促进政府科学决策、管好教育;督学聚焦“真、善、美”等教育本质元素,指导学校有效执行,提高办学质量;评估监测聚焦“质、量、度”等教育成效生态因素,引导社会规范监督、评价教育。在淬炼内容、释放活力中,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营造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

  在方法上,发掘潜力,推进教育督导数字化、智慧化。在运行机制上,健全完善逐级全覆盖、跨级重抽查、本级促协同的分级督导体系。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做到督前、督中、督后衔接,线上线下、远程实地、减负增效结合,面上点上、综合专项互补,常态常规、热点重点兼顾,部门履职情况与学校实际感受对照,督导组评估、专家组复核与社会满意度调查、征集公众意见建议相配套。严禁为督导评估悬挂张贴欢迎标语,杜绝突击准备材料的行为,重在督查平时工作、平常状态。在责任督学工作中,每年召开现场推进会、征集一批优秀工作案例进行评选、表彰、出版,举办示范培训班和督学论坛等。在专业支撑体系与智库建设中,搭建同行广泛联系、常态协作的业务交流学习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结合、主论坛与分论坛互补、现场研讨与论文征集并举、国家层面与地方各级互动、教育督导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国内与国际交流等方式。

  在治理上,传导动力。教育督导现代化要通过传导动力、增强活力,促进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能力,推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常态化,促进教育治理的跨界协同、层级衔接、内外互补,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对一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以及体制机制要敢于亮剑,促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各个方面深化改革,常态化督促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融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布局,教育督导要更加明了“谁来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6]国家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持续强化。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教育督导的四梁八柱做出明确规定。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要求、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在进一步回应教育督导“是什么、干什么”的根本问题,持续丰富、充实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不断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一)教育督导要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成为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坚定维护者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秘书组制度,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等制度,要全面实行和有效运行,从不同层面具体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统一领导,健全完善教育领导体制。教育督导同样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教育督导的各项工作,才能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教育领导责任,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引领教育改革发展各领域工作。

  (二)教育督导要落实“党政齐抓共管”,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的有力促进者

  教育督导要促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教育领导责任,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带头克服教育短视行为,抵制教育功利化倾向。教育督导要督查党政机关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实施的情况,党政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陈述教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持续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的情况,注重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真正做到党的全面领导、政府公共服务、人民群众教育期待高度统一、相互呼应、相得益彰。

  (三)教育督导要落实“部门各负其责”,成为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协同落实任务的忠实守望者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教育督导不仅仅是对政府的督政,而是广义上的督政,包括党委和政府及履行教育职责的相关部门,既包括履行某一方面教育职责的党政部门,也包括承担一定教育职责的其他部门和群团组织。教育督导功能定位需做相应调整、充实和优化。教育督导要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三不得、一严禁”规定,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依规依法问责追责,促进形成部门各就各位、协同互补、履职尽责、相辅相成的良好格局。

  (四)教育督导要落实“三大法定职责”,成为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精准践行者

  教育督导人员要精准有效履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7],思考回答和解决处理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教育治理、教育生态、教育现代化、教育公平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破解各种藩篱和障碍,补齐自身建设短板。教育督导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决策部署,将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重要项目和重要任务。要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8],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推进教育督导法治化、专业化、智慧化、现代化。

  现行的《教育督导条例》规定,教育督导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测。依据实践发展需要,教育督导的使命任务、职责范围、内涵外延,实际上仍处于不断拓展、持续完善的进程中。教育督导是“监督”,是对教育的推动、推进,对法定的、可量化的、外在的显性资源要素落实落地的推动,对政府、学校、社会各界、媒体和公众各就各位、履职尽责的推进。教育督导是“指导”,是对教育的唤醒、点燃,对本质的、规律性的、内在的隐性资源要素的唤醒,对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常识定力、智慧悟性、情怀毅力的点燃。教育督导就是通过各种方式,把定性定量、显性隐性的各种要素激发出来,遵循教育本质规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按照“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总要求,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赋权,笔者尝试把教育督导员类比为“六员”,即依法治教的监管员、教育治理的监控员、教育公平的监护员、教育质量的监测员、教育评价的监理员、教育职责的监督员。同时,笔者尝试把督学和教育督导组的功能作用类比为“五石”,即宣传法律法规、解读政策制度的铺路石;监督检查指导、推动问题整改的磨刀石;传导责任压力、凝聚协同合力的压舱石;跟踪监测评估、结果运用转化的试金石;督导验收认定、助力阶段提升的界碑石。教育督导人员要努力培养具备“六员”能力、“五石”品质,在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中干事创业,争当“六者”,即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维护者,科学教育理论的践行者,先进教育理念的传播者,优秀教育文化的传承者,优质教育资源的发掘者,良好教育生态的培育者,为书写教育强国新篇章,贡献教育督导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33.

[2][4][6]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n].光明日报,2023-05-30(1).

[3][5]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n].人民日报,2019-11-06(1)

[7]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7-09-25(1).

[8]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n].人民日报,2020-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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