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对福州市鼓楼区等8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4〕10号)的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调研和督前项目初审的基础上,我办拟于2024年3月11日至22日组织专家组对福州市鼓楼区、晋安区、连江县,厦门市思明区、集美区,泉州市永春县,三明市三元区,龙岩漳平市等8个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实地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8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 0591-8709151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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