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1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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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按照《厦门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负面清单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教育评价的“方向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全市教育发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常态化深入挂钩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指导教育事业发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等方式,研究、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核定23所市直属学校设置党委(党总支)书记职数及党务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推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二是破除“五唯”顽疾,明确督政评价标准。印发《关于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通知》等,将负面清单治理纳入到“两项督导”和“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三是制定“三项考核”指标,确定年度考核重点。修订对区政府教育现代化考核指标,重点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项创建”推进落实情况、补短扩容、教师交流轮岗等问题。修订对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区教育局评价指标主要瞄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课后延时服务等热点问题;对学校评价指标则主要考察体质健康和课业负担等难点问题。
二、开展督导评估,校准教育改革的“刻度尺”
一是开展“两项督导”评估,压实领导责任。通过线上评估、实地核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市政府督学和相关专家参加“两项督导”。截至目前,已开展四轮对各区“两项督导”网络评估工作,并分别对集美区、湖里区、思明区、海沧区和同安图开展实地督导评。二是组织“两项创建”督导评估,助推高质量发展。组织市政府督学参加各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项创建”实地督导评估。截至目前,湖里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验收,成为全省首个通过国家验收的区县;思明区和集美区已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申报国家级评估;思明、翔安区已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三是开展“双减”专项督导,促进学校减负提质。持续把“双减”工作作为我市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出台《厦门市2023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通过“重点督、常态督、专项督、监测督、公开督”等多种方式,组织市政府专职督学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
三、深化职称改革,用好教师评价的“水平仪”
一是扩大学校管理自主权。2021年起,在厦门一中、厦门双十中学等7所市属优质高中校试行一级教师职称委托评审工作,探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由学校自主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任。二是加大“放管服”改革。分步骤分层次,将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委托各区评审,2018年在海沧区试点,2020年扩大到六个区,2022年将“委托”进一步拓展为“下放”,真正实现“放管服”。三是创新评价机制。在试点基础上,建立以师德、业绩、能力为导向的岗位竞聘量化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职称评聘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师德和师能的导向作用。
四、注重结果运用,启动评价改革的“助推器”
一是发挥督导评价结果导向性。针对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和推进项目,对区政府教育现代化指标考核与对区教育局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一体化考核评价。把对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工作绩效综合评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提高督导评价结果公信力。公布各区政府年度现代化重点指标督导考核结果,学习强国、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全文转载。三是树立督导评价结果权威性。每年度向各区政府发布中小学体质健康督导报告,提高区政府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视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视力不良率连续三年改善和连续三年大幅下降的学校进行通报,并分别提出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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