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省教育督导规章、政策和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
二、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进行督导。
三、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四、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组织对终身教育工作的评估。
五、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六、完成厅党组和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人:蔡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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